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zhou.gov.cn/)和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网站(http://gxj.huizhou.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发的非涉密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组织机构
主要内容:本部门领导及分工情况等;本部门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及职责等情况。
2、部门文件
主要内容: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本机关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公告、公示等有关文件;还有国家、省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法规政策文件。
3、工作动态
主要内容:机关工作动态、县区工信快讯、工业和信息化指标。
4、行政执法
主要内容:本部门执行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和行政检查具体开展情况;
5、政策法规
主要内容: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重要规划文件等;
6、政策解读
主要内容:本部门、媒体对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重要规划文件的解读材料;
7、建议提案信息公开
主要内容:本部门主办的建议提案答复情况;
8、办事指南:
主要内容:本部门相关行政服务业务的办事指南;
9、财政预结算
主要内容: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
10、其他
主要内容:工作计划、人事任免、部门采购信息;
1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主要内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公开方式
通过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网站向公众及时公开。积极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检索、查询等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网站链接:
https://ysqgk.gd.gov.cn/752010/choice
●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13楼1302
邮政编码:516003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2808833 传真:2808185
邮箱地址:gxjbgs@huizhou.gov.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组投诉举报(投诉电话:2892132,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11楼1103,邮政编码:516003,接待投诉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